李女士
岗位职责:
负责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
任职资格:
1、爱岗敬业,勤奋踏实,工作细致,有耐心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。
2、学前教育专业,中专(含)以上学历。
3、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。
4、具有普通话资格证书。
5、具有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。
6、具有一定的弹、唱、跳、画、教学等基本功,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,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。
7、身心健康,形象好,气质佳。
8、朝鲜族优先。